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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报重点报道点金所翁坚超律师作的无罪辩护案

2019417,中国交通报法治栏目重点报道了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翁坚超律师辩护的长武县运管人员玩忽职守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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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7中午13时许,陕西省长武汽车站内发生汽车发车时将拾荒人员尚某当场轧死的安全事故。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长武县汽车站站长李某、长武县汽车站出站检查组组长黄某、长武运管所客运股股长王某3人犯玩忽职守罪,认为他们仨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落实不力,导致无关人员进入车场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长武县人民法院20171031一审判决上述3人玩忽职守罪成立。

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且不远千里聘请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翁坚超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翁坚超律师接手本案后,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审判决责任主体认定错误、行为后果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安全事故认定程序违法等辩护意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翁坚超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程序错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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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过程中,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长武县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准予撤诉,当事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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